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邵武市福圆轮胎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邵武市经济开发区316国道旁
建设规模:在现有年产3000条热翻大型轮胎规模基础上新增部分设备扩产成年产8400条热翻大型轮胎生产线。取消中小型轮胎翻新生产线,改建后全厂规模为8400条/a热翻大型轮胎
二、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总 0591-******
地址:邵武市经济开发区316国道旁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0591-******,邮箱:******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360号中央第五街2座318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有限公司邵武市福圆轮胎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项目位于邵武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邵武经济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和审查意见要求。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可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做到可防可控,区域环境能够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在加强环境管理,取得总量指标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本次改建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邵武市福圆轮胎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邵武市福圆轮胎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项目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